《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
2021-05-12
清华大学也是做了全类别保护,还拥有驰名商标,但是谁能想到这一次遭到撤三。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且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021-11-01